中新网南京8月1日电 (沈慧)曾因贩卖毒品获刑的他,却在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。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1日公布,该院一审判决被告徐某犯贩卖毒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,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。
现年44岁的徐某是启东市汇龙镇人,小学三年级文化。自1992年起,徐某先后五次因盗窃、贩卖毒品入狱服刑。2012年8月,徐某刑满释放。
2014年4月2日晚,徐某让许某将车停在其租住地富源二村路边,两人在车内以500元价格完成0.7克甲基苯丙胺(俗称“冰毒”)交易。
尝到甜头的徐某觉得许某是个靠谱的买家,于是两人通过短信约定两天后再次交易。4日中午,两人在环球大厦附近交易时,被警方当场抓获,现场查获车内冰毒16.80克、徐某随身携带冰毒14.32克。
徐某还曾在其租住车库中,两次容留他人吸毒。
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,贩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;另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毒品,其行为分别构成贩卖毒品罪、容留他人吸毒罪,依法均应追究刑事责任。为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,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,惩罚犯罪,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(完)
(原标题:多次“进宫”仍不悔改 嫌犯再次贩毒获刑十年)
文章关键词: 贩卖毒品
已收藏!
您可通过新浪首页(www.sina.com.cn)顶部 “我的收藏”,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。
知道了
新浪警示:任何收费预测彩票会员等广告皆为诈骗,请勿上当!点击进入详情